4月27日,民航局正式批准了中国石化首批6家炼厂3号喷气燃料项目,分别为高桥石化、广州石化、镇海炼化、燕山石化、茂名石化、九江石化颁发了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,这是民航局首次批准国有炼厂的3号喷气燃料项目,填补了3号喷气燃料在国有炼厂适航管理的空白,实现了3号喷气燃料自生产、储运、加注的全链条适航管理。
自开展航油适航审定以来,民航局适航部门积极开展理论探索,提出了航油产品是消耗最为频繁的航空产品等重要理论,构建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航油适航管理模式,建立了一套规章、程序、手册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审定体系;打造了一支专业的审定队伍,搭建了一套技术先进且具备独立验证能力的试验平台,开展了大量审定技术研究,形成了一套自主可行的审定方法,开展了包括生物航煤、航空汽油、煤制油等多个航油产品的适航审定。自去年10月以来,民航局适航部门陆续批准了恒力石化、浙江石化和亚通石化等民营石化炼厂3号喷气燃料项目。本次对中国石化6家炼厂的批准,健全了航油的全链条管理,在国际上率先建立起满足国际民航组织航油全链条管理要求(ICAO Doc9977)的质量管理和追溯系统,为航料安全供应提供了保证。
此次受理中国石化的适航审定后,考虑到疫情影响,民航局创新适航审定模式,建立了一套基于风险的远程审定模式。鉴于中国石化6家炼厂生产的3号喷气燃料已在民航业广泛应用,积累了大量使用经验,疫情期间适航司授权航油航化审定中心成立审查组,简化审定流程,采用资料评审和借助多媒体工具远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,高效严格对6家炼厂的原油、工艺、产品性能和质量系统资料进行了评审,确认其满足适航要求后,民航局正式批准了6家炼厂的3号喷气燃料项目。
下一步,民航局适航部门将继续开展中国石化、中国石油和中海油等剩余40余家炼厂的适航审定,实现对航油生产企业的全面适航管理,严格按照规章程序要求,基于风险的原则,做好持证单位的证后监管工作,确保油品安全。